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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养老机构综合保险保险经纪服务 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19  来源:原创  浏览次数:1154

南京博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京市民政局(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南京市养老机构综合保险保险经纪服务(项目名称)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1、项目编号:NJBNZC2021-FW031

2、项目内容:为提升我市养老服务机构服务保障功能,不断满足广大老年人不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根据《关于推进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民福〔2014〕29号)和《关于印发〈南京市养老机构综合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民福〔2015〕105号)安排,我市自2015年以来开始实施养老机构综合保险。我市现有备案养老机构300余家,拥有床位近4.5万张,入住服务对象2万人左右,工作人员8600余人,另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1800多个,全市养老服务“时间银行”全面铺开。现采购第三方承接“南京市养老机构综合保险保险经纪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采购项目预算:保险经纪费比例15%(本项目保险经纪费由后续确定的保险公司按照本次采购的保险经纪费比例从收取的保险费中支付。保险公司服务项目预算约310万元,中标金额暂不确定。本次招标的保险经纪费比例不得高于15%,报价超过项目预算作无效响应)

4.1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4.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

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6、集中考察或答疑: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考察或答疑。 

7、响应文件

7.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1时间:2021年052709点30分-10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天合广场A座24楼2406(南京市雨花台区凤台南路)。

7.2开启

1时间:2021年052710 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天合广场A座24楼评标室2407(南京市雨花台区凤台南路)。

7.3份数

1)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报价表、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一式肆份,叁份为响应文件正副本内材料,壹份单独装在信封中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作为采购单位评审前资质审查依据。

8、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正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913822132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E座25楼

9、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车工

采购文件编制车工

联系电话: 025-86285056

办公地址:天合广场A座24楼(南京市雨花台区凤台南路)

10文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按照200/本收取费用,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0526日上9:30-11:30,下午14:00-17:0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请各潜在供应商将以下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nanjingbona@163.com),并注明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若有),通过审核后代理机构将会把采购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代理机构将在收到邮件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回复供应商是否通过资格审核,请各供应商留意邮箱情况。                        

1)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一份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备查)

2)具有有效期内的《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一份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备查);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4)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一份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备查);

5)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原件并加盖公章)。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两天前办理。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注: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核后,须将购买采购文件的付款记录截图发送至报名邮箱,经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方可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购买付款账号(支付宝):nanjingbona@163.com,付款时请备注相关项目及供应商单位名称。

11、采购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在www.njbona.com.cn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2、其他:

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南京博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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